2019-11-08 人氣:481 [台灣 義大利 商標法 訴訟申請] 法拉利跨海提告 自行車廠判賠
法拉利跨海提告 自行車廠判賠
【2019-11-05/聯合報/A8版】
【記者陳俊智╱新北報導】
亞仕大科技公司三年前宣稱與法拉利合作,推出要價廿八萬八千元頂級聯名自行車,但卻爆出雙方無合作關係。法拉利跨海提告,智財法院認定,亞仕大販售商品時必須是零件狀態,不能與其他零件組裝,判亞仕大前後任負責人卓耿冬、王尤玲媛須連帶賠償法拉利一百萬元。
亞仕大宣稱該公路車品質和專業深受知名品牌藍寶堅尼、法拉利肯定與認證,因此成為二大品牌的授權公司,進而以藍寶堅尼性能為雛形、法拉利外型為羽翼,打造LA1、AF7聯名精品公路車,引領話題。不過法拉利否認和亞仕大有合作關係,興訟時言明亞仕大「惡意擅自使用商標」。
法拉利主張,亞仕大曾透過香港合作廠商牽線,但公司已告知香港廠商不允許第三方加入商標授權合作案。法拉利從未同意亞仕大商標授權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