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-08-30 人氣:554[美國 公平交法易 訴訟申請] 反托辣斯官司 高通奪一勝 法院判決 與FTC上訴期間 不須和手機製造商重議授權合約
【2019-08-25/經濟日報/A6版】
反托辣斯官司 高通奪一勝
法院判決 與FTC上訴期間 不須和手機製造商重議授權合約
【編譯劉忠勇/綜合外電】
美國上訴法院23日裁決,高通(Qualcomm)和聯邦貿易委員會(FTC)反托辣斯官司上訴期間,不必和手機製造商重議授權合約 ,高通暫且可以維持現有的議約方式。
高通5月21日在地區法院輸掉反托辣斯官司,當時高通被判非法壓制手機晶片市場競爭,並利用市場支配地位收取過高授權費,可能迫使高通改變商業模式,並撼動智慧手機產業。而這次成功爭取在上訴期間,暫不執行地區法院的判決。高通主張,若執行原判決,可能破壞和手機製造商在5G晶片方面的協商。
上訴法院發布裁決書說,原裁決規定高通授權給晶片供應商同業,並要求終止客戶在採購晶片前必須簽署專利許可,都得暫緩執行,也就是說,在可能需花上一年的上訴期間,得暫緩執行地區法院部分裁決。
舊金山上訴法院在長達七頁、罕見如此詳盡的裁決書中解釋,若強制高通重議新約,一旦高通上訴後勝訴,變更的合約 「恐難以轉圜 」。
高通這場反托辣斯官司特殊之處,在於連美國政府各部門都有不同見解,這也是上訴法院同意暫緩執行的另一理由。
FTC控告高通,是認定高通從事非法獨占,傷害智慧手機製造商和晶片製造同業。但美國另一個反托辣斯主管機關司法部並不同意FTC的法律見解。而在地區法院法官裁決之後,國防部和能源部均主張 ,執行裁決將有損國家安全。
裁決書中說:「政府各部門本身就裁決的適法性和對公共利益的影響,各有紛歧見解。」
高通面臨FTC調查之際,蘋果(Apple)2017年也以同樣理由,指控高通專利授權金高於市價,蘋果和高通之間的爭訟也延燒至中國和德國等地,直到今年4月才達成全球性和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