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-11-16 人氣:677[台灣 勞動事件法 申請] 勞動事件法通過 各級法院應設勞動法庭
【2018-11-10/經濟日報/A4版/焦點】
勞動事件法通過
各級法院應設勞動法庭
【記者林河名、林麒瑋╱台北報導】
立法院昨(9)日三讀通過「勞動事件法」,新法規定各級法院應設立勞動專業法庭或專股(簡稱勞動法庭);法院應迅速處理勞動事件,並依事件性質擬定調解或審理計畫。我國勞動事件的司法解決機制也將邁入新的里程。
勞動部表示,將配合司法院讓新法盡快上路。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說,未來勞工的權益受損時,透過法院尋求救濟,在提起訴訟時,更能迅速完成,勞工權益將得到更大保障。
過去勞工上法庭爭權益,時常發生訴訟期間冗長、勞工須分神奔波、資方拒絕提供文書、訴訟費用負擔過重,及勞動法令知識不足,而遭敗訴的情況。新法施行後,勞工不必再千里迢迢跨縣市奔波,可以就近選擇在工作地所在的法院起訴,且大幅減輕勞工訴訟相關費用負擔,包括減徵或暫免徵收勞工起訴、上訴及聲請強制執行的裁判費、執行費,降低訴訟對勞工生計的影響,也減輕勞工聲請保全程序的釋明義務,以及合理分配舉證責任,資方就相關文書資料負舉證責任,藉此謀求勞資雙方訴訟地位實質平等。
新法定義「勞動事件」,是指基於勞工法令、團體協約、工作規則、勞資會議決議、勞動契約、勞動習慣及其他勞動關係,所發生的權利義務爭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