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-09-23 人氣:2720【台灣 法律 訴訟申請】全家加盟資訊揭露不全 罰 締約前未告知最低訂貨量、商品銷進比 影響交易相對人權益 公平會處300萬元罰鍰
全家加盟資訊揭露不全 罰
締約前未告知最低訂貨量、商品銷進比 影響交易相對人權益 公平會處300萬元罰鍰
【記者潘姿羽╱台北報導】
全家未充分揭露加盟資訊,導致至少數百家加盟者權益受影響;公平會委員會議昨(14)日決議,全家便利商店已經構成顯失公平行為,且因其規模龐大、光去年新加盟店數就達644家,因此處以300萬元罰鍰。
公平會副主委邱永和表示,加盟業主在招募加盟過程中,對於商品原物料訂貨數量、供應項目或是有其他限制事項,都必須事先告知,讓交易相對人可以充分思考後做出決定;全家便利商店卻未在締結加盟經營關係前,告知最低建議訂貨量或是商品銷進比等加盟經營關係限制事項,對於交易相對人並不公平。
加盟業主對加盟經營關係中所設的限制,像是商品或原物料每次應訂購項目及最低數量等,攸關加盟店的投入成本、經營績效與風險。
邱永和說,以全家與加盟店的關係來說,商品報廢損失是由加盟店吸收,而全家公司所定最低建議訂貨量、銷貨量不可超過進貨量的一定比率(全家稱為「銷進比」)等規定事項,將影響報廢損失金額多寡,因此公平會認定這些資訊是想要加盟的人用來評估的重要訊息。
公平會進一步表示,本案接獲檢舉指稱,全家公司要求加盟店必須遵守其訂貨指導,並規定,若加盟店未依規定量訂貨,或是銷進比大於一定比率,將遭受到上課、警告、開單等處罰;相關文件也發現,全家公司曾多次以銷進比過高等事由,通知加盟店改善,並指出再有相似案件發生,將依違反契約規定辦理等。
綜合上述行為,公平會認為,全家公司所定最低建議訂貨量或商品銷進比規定等事項,已構成加盟經營關係的限制,卻未於締結加盟經營關係前,以書面為充分且完整揭露,屬足以影響交易秩序的顯失公平行為。
【2016-09-15/經濟日報/A13版/稅務法務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