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-08-09 人氣:329 [台灣 著作權法 訴訟申請] 「安博盒子」非法侵權 最重2年徒刑50萬元罰金
2021-08-02 21:00 中時電子報
【張達智】
東奧賽事掀起觀賞熱潮,不少人使用「安博盒子」等機上盒收看賽事,其中包括藝人陳建州夫妻,掀起「看盜版」爭議,擁有東奧轉播權之一的愛爾達電視臉書官方粉絲頁,更發文痛斥「小偷貨」。主管智慧財產業務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今(2)日表示,對於製造、輸入或銷售侵權機上盒的業者,最重可處2年以下徒刑和50萬元罰金;不過使用侵權機上盒的觀眾則沒有罰則。
智財局今發佈新聞稿指出,近年來有部分市售的機上盒或APP應用程式,提供了民眾便捷連結侵權網站觀看非法影音內容的管道,而藉此謀取暴利,嚴重損害著作財產權人或合法取得授權的OTT業者權益,進而影響我國內容產業之發展。依著作權法第87條第1項第8款及第93條,違法者可處2年以下徒刑,或科或併科50萬以下罰金。
智慧局說明,以下情況皆為法律規範應處罰的情況:
一、將匯集非法影音網路連結的APP程式(俗稱追劇神器)上架到Google Play商店、Apple Store等平臺或其他網站給民眾下載使用。
二、雖未提供上述非法APP程式,但另以指導、協助或預設路徑供民眾下載使用,例如:機上盒雖然沒有內建上述非法的APP程式,但卻提供指導或協助民眾安裝;或是在機上盒內提供預設路徑,供民眾安裝使用。
三、製造、輸入或銷售載有連結上述非法APP程式的設備或器材,例如:市面銷售內建此類APP程式的機上盒。
至於購買非法機上盒的民眾,依「買方、使用端無罪,賣方、生產端重罰」的源頭管理,因此不罰民眾,就像民眾購買及使用仿冒品不違法,但是製作跟銷售仿冒品就可以依法重罰。
智財局強調,目前已有多起製造非法機上盒案件移送司法機關偵辦或審理中,另智慧局為儘速導正市場合法秩序,也協調網路平臺及販售通路下架非法機上盒,智慧局會再積極加強宣導民眾,多利用合法管道收看東奧轉播支持國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