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-12-20 人氣:408 [台灣 商標法 訴訟申請] 商標爭議續集 瑞穗春天酒店再敗訴
「台版霍格華茲」商標爭議續集 瑞穗春天酒店再敗訴
【2019-12-15/聯合新聞網】
【記者陳俊智/新北即時報導】
有「台版霍格華茲」之稱的瑞穗春天國際觀光酒店今年3月開幕,但因為「春天」2字有混淆消費者的可能,商標被智慧財產局註銷,打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處分也被法院駁回。瑞穗春天不服,上訴再提酒店英文名稱有註明經營團隊,但說法未被採信,二審還是被智財法院判敗訴。全案仍可上訴。
判決指出,瑞穗春天酒店隸屬天成飯店集團,其代表人為集團董事長張茂松,而北投春天酒店的代表人是飛宏科技董事長林中民。瑞穗春天原本以「瑞穗春天國際GRAND COSMOS SPA及圖」成功申請商標,但因為北投春天酒店向智慧財產局申請評定而撤銷,進而衍生瑞穗春天與智慧財產局之間的行政訴訟,北投春天則是以參加人身份出席。
瑞穗春天上訴仍主張商標是由稻穗、「瑞穗春天國際」和「CRAND COSMOS SPA」等中英文字組成,整體設計與春天酒店的「春天」繁簡有別,英文部分「COSMOS」也充分表達天成飯店集團,再加上2間酒店的經營模式和服務對象有別,並無產生混淆可能。
審理時,智慧財產局表示國人辨識商標習慣以中文優先,顯見「春天」2字是主要識別標的,且近似程度不低,基於雙方商標都是用於食宿餐影,確實有混淆可能。
北投春天更直指瑞穗春天是「刻意混淆」,表示天成飯店集團長期使用「天成」2字,根本無關「春天」,卻在英文沒有「SPRING(春天)」的情況下,攀附「春天」2字,如果准許瑞穗春天使用商標,將使消費者誤認瑞穗春天噢北投春天有關聯。
法院認為,瑞穗春天的商標雖然包括圖案和中英文字,但主要識別內容仍在「春天」2字。此外,瑞穗春天雖稱北投春天僅提供單純溫泉食宿湯屋服務,與其複合式休閒度假飯店服務有別,但雙方商標都有註冊食宿餐飲服務,而服務可能依市場變化和商業策略隨時調整,所以最後未採信其說法。